之前小编跟大家讲了 苏州调整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就在昨日,苏州同步了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方面的信息
央行调整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取消全国层面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苏州调整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5月24日起,我市取消首套房和二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风险状况,自主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图源:苏州住建 如果大家要买房的话 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作为购房首付款 买新房、二手房都适用
提取支付购房款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向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购买存量商品住房
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存量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以与卖房人签订协议,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
01办理条件
缴存人购买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 02办理流程
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相应账户。 03办理对象
职工、配偶、同一本户口簿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子女配偶) 04准备材料
①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新房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房提供存量房交易信息确认书(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④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05办理时间和费用
另外,公积金不仅可以 提取支付购房款 还能拿来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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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
温馨提醒
①购房职工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业务。
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适用人员范围参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执行。
③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计入有效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计算贷款额度。
④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为截至《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交易信息确认书》或《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购房前期资金,且至少需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一个月的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
⑤转入开发企业的住房公积金,按协议约定开发企业无权支付给购房职工。若购房职工与开发企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企业应在3个工作日内,按有关程序将购房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全额退还至公积金中心指定退款账户,计入购房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发企业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积金中心会同市有关部门督促其返还相应款项的住房公积金,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开发企业承担。
⑥若买卖双方撤销《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的,房产交易中心应根据购房职工的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按有关程序将相关购房资金全额退还至公积金中心的指定退款账户,计入购房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⑦公积金中心会同市有关部门跟踪相关提取和购房交易信息,对发现的违规提取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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