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小伙伴疑惑: 苏州医保住院报销多少呢?怎么报销呢 important]让我们赶紧来看看吧!
苏州城乡居民医保
住院医疗待遇
01
当年度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不分医院级别,统一为500元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300元
⑶凡在本市精神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经确诊为精神病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其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费用不设起付标准。
连续住院超过180天的,每180天作一次住院结算,超过180天的部分按再次住院处理。 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累计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以35万元为封顶线;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结付。
苏州城镇职工医保
在职职工住院报销比例
01
级医院: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下同)800元; 当年度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首次起付标准的50%;
凡在本市精神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经确诊为精神病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其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费用不设起付标准。
35万元以上的费用,由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按规定结付。
退休员工住院报销比例
02
35万元以上的费用,由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按规定结付
大病保险
1.起付标准
大病保险全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起付线设定为10000元; 实时救助人员大病保险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起付标准为5000元,合规自费费用起付标准为6000元;
2.结算比例
大病保险自付费用保障标准 图源:苏州医疗保障局
大病保险合规自费费用保障标准 图源:苏州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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