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苏州高新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进一步补充基层消防站执勤力量,根据工作实际,依据相关政策规定,苏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 战斗员岗位 20人 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 5人 通信员岗位 5人 02 报名时间 即日起——2024年7月31日 03 工作地点 按照实际工作需要,统一分配至苏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下属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 04 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照现行工资制度和管理制度核发,年收入约11万(包括五险一金、高温补助和年度绩效考核奖等),工资待遇随工作年限、岗位、职务、执勤任务等予以调整。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包含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级差档差、绩效工资、执勤补助、高危补贴等综合薪资。满足一定工作年限并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可以通过考核实现等级晋升,等级依次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发为准。 (二)每年1次职业健康体检,每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安排食宿、被装和日常生活用品发放,标准参照执勤消防站消防员落实。 (四)实行轮休制和年休制相结合的休息模式,从入职的第13个月起可申请年休假。 1、在符合执勤人数的情况下,已婚且家属在驻地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享有轮休假。轮休假为每周1个白天、2个晚上。 2、未实行轮休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可享有年休假。工作已满1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为35天,工作满3年以上的年休假为45天。 05 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情况良好。 (二)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自愿服从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高中同等学力(含)以上文化程度。 (五)男性,身高170cm(含)以上,年龄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持有B2以上驾驶证的可以放宽年龄至30周岁。 (六)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心电图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因消防工作特殊性,不能佩戴框架眼镜或隐形眼镜,双眼单裸视力不低于5.0)或家族遗传疾病。 (七)消防车驾驶员应具备B2及以上驾照,能够熟练驾驶大型车辆,无交通事故记录。 (八)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优先录取: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人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灭火救援工作经历的,原工作年限等同折算。 2、地方院校消防、舟艇驾驶、汽修等专业毕业生。 3、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具备民用无人机AOPA、UTC资格证或具有计算机、通信、网络等相关专业学习经历或从业经历的。 5、体校(长跑、短跑、游泳、篮球等专业)、艺校(播音、主持、摄影、美术绘画等专业)毕业生或持有国家级、省级相关专业证书的。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宜从事消防一线灭火救援工作的情形。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 1、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有关情况获得招录的。 2、岗前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经补考仍不合格的。 3、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严重违反队伍管理制度的。 5、因工作失职、行为失范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的。 6、依法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06 招录流程 一、资格初审 报名成功后会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接通知后按要求参加面试。 二、体能测试、面试 体能测试项目包括3000米、单杠引体向上和5×10米折返,达标入职标准(见附件),在三项测试分值均达到5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照三项体能测试总成绩*70%的方法计算体能测试成绩。 体能测试合格以上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取体能成绩高者)。 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由苏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电话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体能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 初考通过后,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通过初步考核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招录要求的,不予录用。 四、政审 体检合格后,根据考试成绩和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体能成绩高者进入政审。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统一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并试用2个月,试用期间开展入职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07 报名方式 即日起接受网上报名,报名考生按要求填写苏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附学信网查询结果,高中及以下学历,扫描上传毕业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468142134@qq.com报名,邮件标题为“XX姓名+报考XX岗位专职消防员”字样。 08 报名材料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需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报名面试(原件供面试时审验):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2、学历证书、驾驶证、相关特长专业证书;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相关证明材料;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证明材料; 5、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照2张,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存在虚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09 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录不委托任何单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二)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体系,参加各类表彰评选。 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7351683657(微信同号) 附件1:苏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名表 附件2:苏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体测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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