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唐三少 于 2024-10-15 11:40 编辑
事件起因
YEAR END SUMMARY 网友们好,我是网名西献夏夏,真名黎泽瑞的爸爸黎旭,我儿子黎泽瑞于2024年在qq群里认识了一个名叫黄洁夫的17岁小孩,黄洁夫多次给我儿子发屁股照片,试图勾引我儿子成为同性恋。我儿子随后和他发展成为情侣关系,我儿子已经25岁了,每天不上班,躺在家里和黄洁夫谈恋爱,还偷我老婆黄玉香的救命钱给黄洁夫花,透支了我一家银行卡五万元的存款,谁联系矫正机构,我想把我儿子送进去,有认识的请联系我,谢谢!
有没有柳州本地人愿意帮助我的?我一家被我儿子在网上碰到的畜生弄得一刻也不安宁,我需要柳州本地矫正机构,有本地人有渠道请联系我!我的儿子黎泽瑞与昨日在柳州市柳北区北雀路71号北祥新居31栋2单元401室和我吵架后离家出走,有见到他的请联系我!
认识到社会上存在一个性少数群体,当然这个概念是外国来的啊,咱们借用一下,简称LGBT,包括女同性恋(Lesbian)、男同性恋(Gay)、双性恋(Bisexual)、跨性别(Transgender)、酷儿(Queer)、间性人(Intersex)、无性恋(Asexual),这一部分人虽然性取向跟大多数人不一样,但是他们之间也存在性侵的问题,并没有引起任何社会主流的关注,其实少数人的权利更值得关注,更容易被忽视。今天陈律师和大家谈一谈这个问题。同性恋只是其中的一种。 同性恋,这个词汇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它描述的是那些对同性产生情感、爱情或性吸引的个体。双性恋则是指那些能够对男性和女性都产生情感、爱情或性吸引的人群。跨性别者是指那些在出生时根据生理性别被分配了某一性别,但内心感受到这一性别标签并不能完全代表他们的身份认同的人。酷儿(Queer)是一个更广泛的术语,它被用来指代所有不符合传统性别和性取向规范的人群,是一个包容性较强的身份标识。间性人是指那些生理特征不符合典型男性或女性定义的个体,他们可能同时具有两性特征,或自我认同为男性、女性,也可能是非二元性别。无性恋者是指那些没有性欲望或者不认为自己有任何性取向的个体,他们不会对任何性别产生性吸引,即没有性冲动。这些术语共同构成了性多元群体的不同面貌,反映了人类性与性别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关于同性恋群体的规模,网络上缺乏官方统计数据。不过,根据国内著名社会学家、性学家李银河的研究,中国同性恋人口估计在3900万到5200万之间,占总人口的2.5%到3.7%。这个数字表明,在任何一个标准的45人班级中,可能就有1到2位同性恋者。
尽管在中国社会中,性少数群体的可见度相对较低,但他们确实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有时候,他们可能在不为人知的地方默默关注着你的一举一动。例如,当你在炎热的天气中脱去上衣,对于他们来说,这样的行为可能被解读为性吸引的信号,即使你们是同性。
虽然这样的个体可能只是少数,但这并不意味着你不会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类似的情况。性骚扰问题不仅存在于异性之间,同性之间的不当性行为也同样值得关注。近年来,反性骚扰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这样的背景下,了解如何在面对同性性侵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变得尤为重要。这包括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寻求法律援助、向信任的人寻求支持,以及在必要时采取行动保护自己。每个人都应该意识到,无论性取向如何,尊重他人的个人空间和界限是基本的社会准则。同时,我们也应该为创造一个更加包容和安全的社区环境而努力。
一、同性性侵案及其意义 原告杨某,男,20岁;赵某,男,23岁;吴某,男,23岁。被告刘某,男,68岁。3位原告均为某公司一般职员,被告是该公司顾问。该年正月初二,被告刘某以拜年为由,邀请原告吴某到其家中吃饭。吃完饭后,被告借下棋为名,邀吴某到其办公室下棋,并留吴某留宿。当晚10点左右,被告带吴某到办公室里的卧室休息,吴某提出与被告各睡一张床,被告却以被子不够为由,要求两人同睡一张床,吴某未反对,于是两人同睡一张床。被告趁此抱住吴某要与他亲吻,并抚摸吴某身体,致使吴某感到受侮辱将其推开,但被告仍用一只手抱住吴某要求一起睡。吴某考虑工作是由被告介绍的,被告又手握人事管理权,便未反对,但要求被告不再摸他和亲他,被告答应后自己睡了。直到次日早晨,吴某便回去了。
2月13日傍晚大约6点钟,刘某通过呼叫机联系了杨某,以玩棋为借口邀请对方前往自己的办公室。杨某到达后,刘某却突然拥抱并亲吻杨某,同时伴有不适当的身体接触。杨某感到不适并试图挣脱,刘某才停止了进一步的行动。之后,刘某提议下棋,直到晚上9点,刘某提出希望杨某留下过夜。杨某以工作为由拒绝了,并离开了办公室。
紧接着,在2月22日晚上8点左右,赵某在办公室联系刘某,希望请假回家。刘某返回办公室后,先是处理了一些事务,随后邀请赵某下棋。到了晚上11点,刘某以时间晚和路途遥远为由,提议赵某留宿。赵某同意后,刘某带赵某到邻近的房间休息。然而,刘某突然拥抱赵某并进行了不当的身体接触。赵某出于对工作的影响考虑,通过挪动身体和推开刘某的手来表示反对。直到第二天早上,赵某才返回工作岗位。
这起事件涉及男性之间的性骚扰,刘某坚持认为这是对晚辈的一种亲密表示,并怀疑赵某有敲诈的意图,因此拒绝和解。公众在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后,可以自行判断刘某的行为是否属实。同时,也欢迎大家在评论区分享自己的看法。这起案例凸显了性骚扰问题的严重性,无论性别,每个人都有权利在一个安全和尊重的环境中工作。
但这起案件反映了男性遭受同性性骚扰的现实,当男人遭到性骚扰的时候,多数人根本不相信这是真的,加上性骚扰这种案子,取证比较困难,加上社会对性骚扰看法的极端偏见,所以想打赢官很难。但幸好本案尽管被告存在“喜欢”原告的主观心态,但法院仍然认定其性骚扰事实成立,这在某种程度上也算是一种司法的进步。 其实现实中也不发女同性恋的性侵案件,案件如已婚已育的女子甲在一次和朋友的聚会后,“性侵”了自己的朋友乙,进行了一番不可描述的操作,乙还来不及做出反应,就被实施了性侵,这件事之后乙被医生诊断为“重度的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其后乙称:“希望借此让大家明白,女性同性之间也可能发生性侵害。要是除了我之外,还有其他遭受同性性侵害的人,希望大家不要独自烦恼,请鼓起勇气、大胆发声。”
二、主要维权途径 1、 私下调解,鉴于同性的敏感,当事人往往也很难直接开口。如若事态未发展到很严重的地步,或遭遇性侵的两人是彼此相互熟悉的朋友,首先要对对方表现出坚决的拒绝态度,勇敢说“不”,然后私下也可以在别的朋友的陪同下进行沟通调解。 2、 向本单位主管者投诉,当骚扰者是本单位一把手时,受害人可以向其上级或者第三方投诉。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经常遇到向上级主管投诉性骚扰问题,但这些投诉往往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0条的规定,各类单位,包括机关、企业、学校等,有责任实施适当的措施来预防性骚扰,妥善处理相关投诉,以及调查和处置此类事件,以防止利用职权或从属关系进行性骚扰的行为。 目前,我国的司法体系正在加快推动立法进程,以明确主管部门在接到性骚扰投诉后,有义务及时进行调查并妥善处理,同时,如果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建立第三方投诉受理机制也是反性骚扰立法的关键一环。 雇主在防止工作场所性骚扰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建立了相应的防治机制,并且有专门的机构来受理投诉,避免受害者与骚扰者直接接触,确保投诉人的安全,并能够及时且有效地进行调查和处理,那么受害者可以利用这些内部投诉渠道来减轻可能的损害。
3、 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向警方报案对于性骚扰案件的证据收集和固定至关重要,这不仅适用于异性间的性骚扰,也同样适用于同性之间的情况。然而,面对报警这一通常的做法,同性性骚扰的受害者往往会有更多的犹豫和担忧,特别是担心遇到持有恐同态度的执法人员,这可能会给他们带来二次心理伤害。 4、 向法院起诉。同性性骚扰受害人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请求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处以罚款、行政拘留。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因此而遭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失。如果情节严重涉嫌强制猥亵罪,同性也有权依据现行《刑法》要求法院追究加害人强制猥亵他人罪。
三、保留证据 在与骚扰者互动时,确实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自己并收集证据。以下是一些建议:
1. 录音录像:在确保不违法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地使用录音或录像设备来记录骚扰行为。这些记录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
2. 保留电子文档:保存手机短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所有含有骚扰信息的电子证据。如果可能,及时将这些信息进行公证,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未被篡改。
3. 监控录像:如果有机会,可以将对方引到有监控覆盖的地方,这样有助于后续的证据收集。
4. 社会观念的挑战:确实,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男性及遭受同性性骚扰的群体往往被忽视。职场性骚扰对男性以及性少数群体的伤害同样严重,这是一个需要社会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5. 法律保护:尽管这是一个敏感话题,但法律旨在保护所有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性别或性取向,任何遭受性骚扰的人都有权获得法律的保护。
6. 鼓励和支持:如果您的朋友或同事遭遇了性骚扰,鼓励他们勇敢地站出来。这是一个勇敢的行为,不应被压抑或感到羞耻。
面对性骚扰,重要的是要有勇气采取行动,并寻求适当的帮助和支持。记住,保护自己的权益是每个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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